2009年10月20日星期二

空军飞行员选拔要求放宽:高中生眼睛裸视0.8以上

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2010年招收飞行员工作,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10年8月结束,分预选初检、详细全面检测、集中选拔3个步骤。 报名的学生须具有空军招飞开招地的正式户口。体高在165—185厘米之间,体重在50公斤以上,平静血压不超过138/88毫米汞柱,无色盲、色弱,无有碍军容的纹身、刺字。2010年招收高中生飞行员视力要求放宽至0.8。





预选初检,检测时间约为半天,在各学校开展。 详细全面检测包括文化考察(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)、体格检查、心理选拔和政治审查。 通过文化考察、体格检查、心理选拔的学生,确定为招飞政治审核对象。由政治审核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,询问和登记学生的家庭成员及亲属基本情况。在此基础上,对学生开展详细全面政治审核调查。





详细全面检测实行详细全面衡量、择优选拔的原则。时间一般为4天,安排在明年春节之后,在各军区空军所在地或省会城市开展。 集中选拔由空军在北京直接组织实施,对参选学生开展资格确认,并开展体格检查、心理选拔和政治审核联审等。







飞行员除享受军校员待遇外,还享受航空飞行专业岗位津贴、空勤伙食、特种装具等待遇。高中生飞行员停飞后,根据个人素质且具备培养为地面军官条件的,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;大学二年级飞行员停飞后,根据个人意愿可退伍回原普通高校继续学习;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员停飞后,符合地面军官条件的,可直接任命为地面军官,也可根据个人意愿作退伍安排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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